近日,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制定了《高速路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‘六条禁令’》,并在3月1日从严治党工作会向全体干部职工正式颁布。
“六条禁令”具体包括:严禁借从事执法工作之机接受行政相对人或受托人的宴请和馈赠;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或以其他名义借机敛财;严禁在工作前12小时饮酒、酒后执行公务、工作餐饮酒;严禁组织、参与赌博及其他以货币作为赌注的娱乐活动;严禁着制式服装和使用执法车辆从事与执法工作无关的活动;严禁不同种类、不同季节的执法制式服装混搭,执法制式服装与便服、其他鞋类混穿。
“六条禁令”根据交通运输部、厅党组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制定,旨在认真贯彻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堤坝,持续纠治“四风”,推进高速路政执法队伍作风形象建设。
总队要求全系统加强学习、宣传,明确责任人,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体系,结合职能职责履行及执法人员考核,与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》和《厅党组作风建设负面清单》一并贯彻落实。以此为契机,加强教育整顿,净化执法队伍。
编审:总队监察科、行政办